close

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,高雄市轄內即日起醫院探病相關規定亦同步放寬管制:各醫院加護病房、安寧病房、呼吸照護病房、精神科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,及有身心障礙、病況危急或例外情形者得有條件開放「全市」醫院之慢性病房探病。

衛生局特別提醒民眾至上述病房單位探病需注意:一、探病者須不具COVID-19相關症狀、未曾接觸確診個案或具相關公共場所活動史,且進入醫院務必全程佩戴口罩及落實手部衛生;二、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一時段,每名住院病人限每次至多二名訪客為原則;三、所有探病者應出具探視日前三天內自費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PCR檢測陰性證明。若「完成完整COVID-19疫苗接種(已完成疫苗應接種劑次並達十四天以上」或「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三個月內」得不採檢;四、醫院得依院內實際狀況,另定感染管制規範並要求配合執行。

衛生局強調,觀察目前全國疫情趨緩,雖然社區傳染風險不高,醫院仍是必須堅守的防疫堡壘,呼籲民眾在落實適當的NPI措施之下,仍需保持高度警覺,儘量避免不必要的探病,可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;若仍有探病需要,應遵守前述規定、配合實名登記以及院方管染管制規範,以確保院內環境安全無虞。